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主要负责学院党建、组织、宣传、统战、人事、劳资、职改、职工福利、职工培训、社会保险、外事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职能如下:
1、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制订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建政工会议、党员活动和党校培训的有关组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起草有关文件和落实会议决议等。
3、按照党委的部署,抓好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的教育工作;坚持党支部和党员双目标管理责任制,在此基础上搞好评选先进和表彰工作。
4、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办理党员的组织转移手续和收缴党费等党务工作。
5、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协助党委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选拔、推荐、竞争上岗等管理工作,提出干部的任免、调整和奖惩的建议。
6、负责学院宣传的“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工作。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宣传工作;学院党政各项决议和学院各项政策、学院重大活动和会议的摄影摄像及宣传报道;学院意识形态的指导、检查、督促;协助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等。
7、负责学院的统战工作,加强与学院各民主党派成员的联系。
8、负责全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统一制定。
9、负责办理本院教职工的招聘、录用、调动、政审、调资、年度考核、离退休、辞退等各项手续和做好临时工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院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11、负责学院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按有关规定开展档案材料的收集、汇总、归档和整理等工作。
12、负责全院教职工工资调整、晋升等工作。
13、负责全院教职工有关职称晋升的报考申报、评定和聘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14、负责职工各项福利待遇和有关政策的落实。
15、负责上报各有关部门推荐“评优”与“评先”材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16、负责办理教职工养老保险的投保、停保、转移、调整标准和申报待遇等工作;负责办理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有关工作;做好有关方面的年审工作。
17、负责教职工的培训、进修和业务学习等继续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8、负责全院人事信息的收集、统计和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职改等各类报表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19、负责社会保险、劳动、事业单位等的年审工作。
20、负责学院的外事工作。
21、完成学院党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工作人员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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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姓名 |
工作职责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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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主任
(人事处处长) |
陈慧 |
主持部门全面工作。兼管党建、人事调配、干部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 |
8523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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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副主任
(人事处副处长) |
潘萍 |
分管工资福利、校内津贴、社会保险、办理离退休手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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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副主任
(人事处副处长) |
陆璐明 |
分管宣传工作,协管党建工作。 |
85230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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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科员 |
梁容 |
具体负责党务、统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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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
蔡锋奎 |
具体负责社会保险、人事档案、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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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 |
杨曦 |
具体负责人事调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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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 |
孔韬 |
具体负责外事工作 |
85233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