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入会与注册
1. 按照计算机协会章程相关规定,结合该界会员招手计划,向全院范围招收会员。若报名人数超过预算计划,按照择优录取原则吸收会员。
2. 新会员入会,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填写个人专用档案后,有秘书处记录会籍。
3. 新会员名册及会员专用档案由秘书处备案,秘书处分配会员号码,并分发会员证。
第二章.升迁与调动
以下情况之一需及时上报秘书处,并办理会员转证手续:
1. 普通会员当选成为本协会理事。
2. 协会理事职务调整。
3. 协会理事改选后成为普通会员。
第三章.奖励与处罚
1. 表扬和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品或奖金等。
2. 设“最有成就会员”奖,奖励每界成绩和表现最突出的会员。
3. 对犯有错误或过失的会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下不同程度的出发: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被选举权,勒令退会。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协会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取消被选举权或勒令退会的处罚:
1)严重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违犯网络中心相关规定。
2)未经决策委员会授权,盗用计算机协会名誉办事,且带来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3)多次无故不服从协会各级理事安排,或多次恶意顶撞协会各级理事。
4)其它形式多次违反计算机协会相关规定。
5. 会员所受的一切奖惩奖由秘书处备案,记录在会员专用档案当中。
第四章.退会与注销
1. 会员有自由退出协会的权利。
2. 会员退会后,协会一律不推还会费。
3. 会员退回后,原会员专用档案由秘书处注销处理。
4. 退会的同学,不论任何理由,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协会。
5. 会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1)三次以上无故旷缺,不参加协会会议、上课、活动。
2)会籍有效期期满后,没有继续补办会籍手续。
第五章.附则
1. 计算机协会决策委员会有权修改和完善本制度。
2. 计算机协会决策委员会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协会
200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