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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夜未央
作者:古丽敏 班级:03会计 栏目:情域长风 推荐度:★★★★★ 更新时间:2005-07-20
   

    那是个流行分手的季节,父母各留下一句临别赠言给我,然后劳燕分飞。母亲说,今后你千万不能找一个没钱的男人,有了钱翻脸比翻书快;父亲说,你今后可别也成了个霸道的女人,庸俗不堪不可理喻。两人冷眼相对。当年爱得死去活来,离婚时全抛诸九霄云外。错都是对方的,自己无辜受罪,一身清白。看着他们一前一后出去,我关上门走进厨房。跪在地上,拾起满地的碎瓷片。柜里还留下三个盘子两个碗。听久了就知道,盘子一个比一个碎得好听;碗要砸就是一摞,气势迫人。收拾干净。这里今后是我一个人的家,要对自己负责。一个人住着很好,最坚韧不拔的是野草。没有谁离了谁活不了。

    可那段时间总是我二十年来最萧条的时候。请想象,所有的人都在耳边喋喋不休。说你是多么可怜凄清多么愁云惨淡万里凝云,那会是何等的精神折磨。有时很想解释说我身心健康情商正常,一切都一如既往。但所谓弱者就要有弱者的样子。这个世界总希望人们扮演符合规范的角色,我只有恪尽职守,渲染失意和忧伤。跑去学校旁边的租书店借一袋子言情书,虽然初中时还对此不屑一顾。
    当时同学诱惑我看言情,说梁凤仪也推荐亦舒。小孩子傲气重,一拧眉想梁凤仪又算什么,商场情场名利场里跳不出来,沦落到要她推荐顶多是流俗。现在才不敢把话说绝,一本接一本看得津津有味。读到女主角泪眼盈盈时自己和自己打赌,猜她下一步是昏倒还是赏男主角一个耳光。确实很少有什么比悲情恋爱更好笑。也没耽误学习,哪里敢。每天独来独往不问世事,成绩好万事皆休;成绩不好就是批判对象。人人看我隔三分,当我凌慕珂出世超俗。其实大俗若雅,骗人罢了。不想和人交往而已。

三 

    看完又借新的。还书,交钱,借书,登记。章程规范。回家路上心情好,一路风景明艳。直到几位貌似不善的老兄靠过来,笑得比较肉麻。我耸肩,最讨厌马路上的搭讪:欲行无礼前先探询对方实力,对自己的武力一点信心都没有,还不如明抢的实在。其中一个黄头发,半脸青春痘,声音更缺乏亲和力:“要不要一起去玩?”一起玩,真教人想起童年的美好时光:排排坐,吃果果,你好我好大家好。可惜今天你好我便不好,谁管他君子死不更其守。说谎,面不改色心不跳:“抱歉,父母在家等我。”真有人等也好,没有人等我也罢,总还不想太早堕落。
    那几位仍想靠近。僻静小马路,四周无人,他们占尽天时地利人和。我流年不利。心跳一跳,使杀手锏。扬头斜了眼看他们,目空一切:“找死前不打听本小姐是谁?”一帮乌合之众,听了这句便噤若寒蝉。索性一只脚踩上路边花坛:“去旁边J中打听打听现任大姐是哪条道上的,到时大家一起玩也不迟。” 冷场半分钟。那帮家伙呼呼喝喝地转身便走。
    算是松了口气。初中时是全校第一的优等生,老师信任有加,安排同桌是全校第一的不良少女。最后也没能感化她成功,反而今天顶她的名逃过一劫。可见世上没有绝对的坏事。才发现浑身没了力气,掏出手帕按住额头,一时路也不会走。“凌慕珂?”却被人叫到名字,差点吓死,捂住嘴免得尖叫划破云霄,以为刚才那些家伙智商恢复回来寻仇,强装笑容看面前人是何方神圣。所幸,对方是守法良民。姓邢名越,本班同学,人缘不错,略有交情。然而招呼方式令人不敢恭维。要不是没力气,我正余悸未消余怒犹存,不把手里一袋书砸过去教他毁容才怪。他却走过来扶住我,说:“送你回家。”我赌他就在附近看到刚才一幕,到现在来扮王子。如今的英雄都对少女落难作壁上观。可聊胜于无,我真走不动路。把手伸给他,寒得像冰。秋天来了。从前一到秋天手脚就开始冰冰冷冷,父亲来接我,握住我的手暖如旭日。现在他找到了人生新的一半,我这边日落西山。如今只有邢越的手,似乎也是暖的,可又不好拿他当手炉,轻轻搭着都已经失礼。
    秋天别来,秋天别来。他送我到家门口,像是没打算要拜访。我更无意留,道谢,目送就足够。邢越走到一半回过头:“今天才觉得你需要朋友。”我笑:“我需要,可谁需要我?”“做朋友吧。”

四  

    他郑而重之,我不明就里。也好,我能付出什么,最多帮他功课。便多个朋友。外人眼中无可救药是暧昧。热爱捕风捉影的人不少,兢兢业业不图回报,风言风语传满天。才知道这家伙不是滞销商品,穿海军蓝校服的学妹们不辞辛苦跑来高中部,偷偷瞟一眼暧昧的女主角是如何美目盼兮巧笑倩兮,结果失望之情溢于言表:我向来不在乎名牌,衬衫牛仔,都是打折促销的货色,一身上下值点钱的唯有一只Discman,放的也绝不是肖邦莫扎特。我听我的重金属摇滚,冷冷一眼扫过去,吓倒一片小学妹。点着那边看我的女生对他说:“你看,再这么下去我非心力交瘁英年早逝。”他说:“平日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轻轻松松把问题推回来。算他大牌我惹不起,平日里得靠他吃饭。被那帮小女生知道非哭死。其实哪里有特别。邢越首次到我家念书是为了学习方便交我这个朋友,早就知道。他认真,我犯困。幸好他只是自己念,也没什么问题问来。
    不知不觉到中午,我微笑,礼貌周全:“午饭喜欢吃什么?”他的礼貌较生疏,说随便。再好不过,两包方便面,三分钟。“你每天就吃这种东西?”他质问。幸福家庭的男孩子不懂煮饭的苦。我告诉他,刚开始的一个月我连烧水都不会,每次都忘记然后烧干,只好买自鸣水壶。方便面同样来之不易,粒粒皆辛苦。“而且你要洗碗。”既然我煮了面,工作得分清楚。要是受不了就当个教训,趁早别再来。交友需慎重,我不是好对象。他点头。
    “拜托不要打破,我家只有两个碗。”他看我的眼光惊讶,我不禁要笑,他果然不懂什么叫家庭战争。何况我的神经也脆弱,多日宁静后再听到摔盘砸碗,难保不会发作美尼尔氏综合症。他吃得一脸沉默。于是下一次换我去他家念书。果然是幸福宝宝。他母亲和蔼又体贴,做得一桌好菜。我不吝赞美,淑女风范也不要了,勉强维持一下用餐礼仪。知道这样家常的味道应该给我带来昔日重来的感慨,随后无语泪先流。可食欲早超出了理智的安排,真是好久没有吃到这么美味的饭。母亲奋发图强追求新生活去之后,我们家的灶台只烧过水。

五  

    平日则差得远,脸色总晦暗。多了个朋友多的不是一点点麻烦。暧昧的女主角不好当,不久就有胆大的女生上门要问个清楚。看不出是有此种胆量的女孩,弱柳扶风的。踩着高度在校规边缘的半跟鞋,修长玉立,摇摇欲坠。轻声细语,乖巧得我也喜欢,人都说情敌是泼辣无礼挑眉削肩,应该让他们看看有品位的寻仇。不过也许弄错了,很快发现我自己才是反派。
    她说“我喜欢他请你不要再缠着他”。原来她演的才是公主,我演魔女,拿着毒苹果诱惑王子,心狠手黑。纯情女孩,不知世事艰险。我吸了一口气,向她娓娓道来:明白你的心情,但你真的喜欢他吗?邢越是个好男生,但我们不能不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看得出你是个认真的女孩,是想和他执手偕老罢。可他到了四十岁以后,就会和所有四十岁的男性公民一样,腆出啤酒肚,鼻子塌下去,脸上是油汪汪两滩,说话粗声大气吆喝着,不在你生日时送玫瑰花,多少年不看一场电影,等等等等。你能忍受么?还有还有……她看我是惊恐,我知趣闭口,否则难保她下一步不打110。真相总是残酷,怪不得我。
    她开口却道:原来你可以忍受这么多,我也许真的不行。我呆愕。刚才似乎是在教她看破红尘,却被误解为落在尘网中还心甘情愿。失败。面前的女孩也骤然惊愕,直瞪着我身后。我一回头看见邢越早伫立良久,骇到抱头就逃,如此描绘他三十年后的容貌,于心也有愧。要是他也喜欢这个女生,我立刻看在他家饭菜的份上去女孩子面前谢罪。逃过半个操场还是被抓住。他问我:“你还是不能快乐一点么?为什么那么在意过去?”什么过去。放手,谁跟你演莎士比亚。思想颓废又如何,想什么还要你管。
    我横眉立目:“烦我就绝交,说真的。”说说自己也好笑,绝交也就是让他家少了一个食客,吃亏的可是我。还好他被吓住了,虽然大可不必。他说抱歉,要不然过几天请你吃东西赔罪。赔罪?该赔罪的是我才对,用语言毁他的容,他反过意不去,于情于理不合。可又不肯放过名正言顺大吃一顿的机会,我说:“不必,要去也是我付帐。”他说:“打赌你找不出钱包。”一针见血。我确实总忘记。父母离婚后从没有忘记给我生活费,划卡居多,我热爱这种方便的现代生活。但我很节俭,最大的奢侈便是买买CD。平时怕乱花钱,钱包索性不带。每花一分钱我都有欠人的感觉,尽管这些钱来自我的父母。
    拗不过,周五放学就去逛街。邢越不知世情冷暖,不管周围目光诧异只叫:“慕珂慕珂你吃什么?”鸡皮疙瘩一个一个掉,就算平日称兄道弟,他叫得也太夸张,正戴着耳机听音乐也传到耳朵里有回音。我如今是过街之鼠,先探头探脑看看有没有别的公主在附近。“要不要去避风塘?”他又问。想上校刊花边新闻头条就去好了,我是独身主义无拘无束,他还有名节要保住。
    远远看到有卖棉花糖的小摊,拉他跑过去,指着说:“我要。”他看我像看怪物,意料之中。以为我不知道咖啡要点卡布基诺,穷人才吃水果冰淇淋,正式场合要说我喜欢云尼拿口味,都是淑女必修课。父亲曾经如此想把我培养成一个淑女,现在才知他是对我母亲彻底失望。至今我口袋里不放餐巾纸,用白色丝手帕,才子佳人必不可少。可我喜欢棉花糖,小孩子的东西,真是小孩子。只要一点点糖,一点点的甜蜜可以蓬松出那样云里雾里的幸福。一瞬间的快乐像是永无止境。“我要,”我说得坚定,“只要这个就好。”机器开动着,白色的糖丝绕成温暖又蓬松的棉花球,知道那是假的,都是虚伪,可我忽然想被欺骗。自私也好,虚荣也好,还是想到如果他们不离婚,是不是会好一点。
    “我还要去借书,你去不去?”等棉花糖时对他笑,像是坦然。“你那些言情书,慕珂。你根本不喜欢它们,为什么还要看?”邢越又皱眉。讨厌。爱妄下定论的人最讨厌。“谁说我不喜欢?我乐此不疲。”我反驳,笑得如沐春风,“你还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陈丹燕,她的德国游记,开头一句总是‘我的亲爱的孩子',每次我都要把那一句读上一百遍!”我喜欢,我什么都喜欢。我的亲爱的孩子。多久没有人这样叫过我了。只能自己念,一遍又一遍。我的亲爱的孩子。亲爱的孩子。孩子。
    棉花糖递到我的手上,是邢越:“你还是个孩子,慕珂。一开始我却以为你什么都能承受,第一天送你回家前我以为你能保护自己,根本不用我插手。可你不能,你总是自我伤害,你终究是个孩子。让我告诉你,我早就注意到你,从很久以前开始……”琼瑶加岑凯伦,抱歉我不需要。我是个孩子,给我糖果就足够。我的脸颊贴在棉花糖上松松软软,Discman的音量调到最大,不要听他下面说的话。看到他的口形变化,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亲爱的小孩什么也听不见。只有CD飘荡出Toshi的歌声和Yoshiki的钢琴一如天籁。
    说着喜欢重金属摇滚,可我只听这一个组合。高中时喜爱音乐的两个少年组成乐团,后来才有了新的伙伴,最苦的时候五个人分吃两杯泡面,到了后来红得发紫。可是Toshi却退出了,二十年的友谊也只是一场空。他们的告别CD是我最喜欢的一张,《Forever Love》之后就是《Last Song》。没有永远,没有什么是永远的。只有永世迷梦,不愿醒的绮梦幻想。最后微笑着对他说:“你可上当了。好女孩初次遇到男生就会条件反射装酷装聪明,让你忘不得;第二次开始再装柔弱,教你心痛死。要不学着点,今后非被骗到血泪相和流。”别用绝望的目光看我,我给不了。别太早绝望,你还有未来。十年后,至多二十年,等你事业有成家庭和睦,回忆起曾经有如此一个冷心冷肺的女孩险些让你心碎,你会笑自己。然后庆幸,十分庆幸。

六  

    一个人回家,发现母亲居然来了。我无言,拥抱她。“慕珂,慕珂!我的好孩子。”我怕这句话。母亲求你别再说。“需要钱么?要买衣服么?要不要请家教?”不需要。不要。也不要。母亲,你为什么不问我快乐么?不问我需不需要你?“你父亲再婚了。”意料之中,还有什么新闻呢。“我打算也再结婚,今后可能来看你的次数少些。慕珂,妈妈还是爱你的。”我知道您爱我。不过本来看我的次数已经够少了,更少几次也不在乎,我不在乎。“还有什么妈妈可以帮你做的吗?”没什么,能有什么?不用担心,我很好。不,有一件事,我想起来了,还有一件事。母亲的娘家不在这里,在最典型的江南小桥流水的小镇,离这儿其实不远的。
    很小去外婆家的时候,邻居家的孩子教我唱歌谣,梳头的时候唱:“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儿孙满地,三梳梳到白发已齐眉。”然后被大人骂:这种歌只能在新娘子梳头时,家里的长辈婆婆唱,小孩子怎可以乱讲话。然而今后和母亲不再是一家,谁会为我唱,我只有一个人。我有母亲江南女子的清秀容颜,却没有继承母亲一头好头发,伸延流淌,静静地垂下来。“彼君子女,绸直如发。”《诗经》里的爱情朴素得精致,不忍释手。母亲,给我梳头好么。熟悉的檀木梳的触感,一下,再一下。我是个孩子,我还不懂愤世,可是我嫉俗。嫉妒那些俗世的幸福。实在的,温柔的。古老的故事,小小的新嫁娘,一生一世的幸福。凡俗的幸福,多好。可我不能,我已不相信。只在心里一句一句唱:“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儿孙满地,三梳梳到白发已齐眉。”
    外面阳光灿烂。真的永远灿烂?只有这是永远不变。永远不变,永远又有多远呢?忽然间已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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