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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Wishine音乐社章程

 
  1. 总则
  2. 本社团正名为“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Wishine音乐社”
  3. 本社团由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发起成立。
  4. 本社团是由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组织的学生社团,是一个具有自发性,创造性,灵活性,实践性的音乐组织。
  5. 本社团的目的:在于通过一系列活动,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同学们的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展现同学们的艺术创意,成为学生施展才华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展示舞台的优秀社团。
  6. 本社团宗旨:积极探索,勇于开拓,不断创新。

 

  1. 活动
  2. 本社团召开交流会,主要讨论社员的加入和退出,商议各职务的变动情况,组织策划活动等重大事件。
  3. 本社团主要培养社员的发丧思维,创新能力,提高其创意的水平。
  4. 本社团将将根据社员的实际能力,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寓教于乐,使成员们更好地掌握音乐知识的鉴赏能力。
  5. 通过与校外同类社团的交流来提高社团自身的发展。
  6. 组织机构
  7. 社团接受社长和各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8. 社长职责:
    1. 全面负责社团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 代表社团在外行使职权;
    3. 主持社团各类活动;
    4. 审判各部门各类会议;
    5. 来不及与社员们商议时,可以代表社团决定有关事宜。

副社长职责:

    1. 协助社长做好音乐社日常工作;
    2. 负责社员的考核;
    3. 负责社团成员的退出;
    4. 负责管理社团的工作;
    5. 社长无法履行职责时,副社长代替社长履行职责。

秘书部:

    1. 负责管理社团里的各项活动;
    2. 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3. 监督社员在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4. 协调好各个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财会部

  1. 负责社团所有经费物资的管理;
  2. 负责总结财务年度报表。

综合策划部

  1. 对各次大小活动进行策划并制订可行性方案。
  2. 接受会员对社长,副社长,个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予以答复;
  3. 对外做好宣传工作,如加大力度宣传社团的主要活动;
  4. 负责舞台,会场的布置与灯光设计。

         演唱,演奏部

  1. 负责每次演出时的演唱和演奏部分,与社里各部门紧密合作。

 

  1. 成员

成员资格:(1)凡对音乐社有兴趣,有基础,有潜力并自愿接受本社团章程并同意遵守其规定的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在籍学生;

  1. 申请入会程序:提交申请表;

缴纳会费;
入会者必须经过面试,并经过音乐社综合考核批准后,方享有成员资格,成为正式成员。

  1. 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遵守学院纪律和音乐社章程

维护学院及社团名誉;积极参与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规定交纳社费。

  1.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享有选举,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享有在社团获相关奖励的权利
                        享有对社团工作批评与建议,沟通的权力。

  1. 组织纪律
  2. 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纪律以及音乐社规章制度
  3. 成员必须接受音乐社的领导,服从安排,否则将取消其成员资格。
  4. 成员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有事需向相关负责人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5. 新一届社长由上一届社长在离任前选出。
  6. 各部门如需对内部成员进行调整,应向社长提出,各成员根据自身能力同时担任其他部门职责,但不能同时担任超过两个职务。
  1. 经费来源与管理

经费来源:a.社费收入:每位成员交纳10元;
          b.其他合法收入(社会单位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经费管理:(1)社费的保管归财务部,由财务部做好收支登记管理
社费开支须有发票或收据凭证,并有当事人,经受人的签字方能生效;
(2) 社费开支须有发票或收据凭证,并有当事人,经手人的签字方能生效;
       (3) 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学期末向全体成员公布一次,如有疑问可查询。

 

    • 附则
    • 本章程由音乐社制定并通过,是音乐社所有成员的行为准则;
    • 本章程自成立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或学校有关规定想抵触的事项应以国家法律或学校规定为准;
    • 本章程根据社团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可适当作出定期修订,并交由社长议论,通过和实施;
    •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广东农工事职业技术学院Wishine音乐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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