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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科研不端案件
发表日期:2025-07-15 15:40:34  作者:kyweb_admin  点击量:
近期,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调查审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相关科研不端案件涉事主体进行了处理。发布了案件通报(2025年第1批)(附件1)和案件通报(2025年第2批)(附件2)。
案件通报中被通报处理的科研不端行为包括:
学术论文:委托他人投稿、代写服务、买卖论文、买卖实验数据、抄袭他人实验图片、伪造篡改图片、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等;
项目申请书:抄袭剽窃他人申请书、虚假身份信息、提供虚假同行专家推荐信等;
项目资金使用:滥用项目资金、虚开发票、真发票假业务、违规支配使用他人项目资金等。
按照上级有关学风建设工作部署,我校将扎实推进以“教育、监督、惩戒”为核心学风建设行动,弘扬科学道德,保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