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移交工作流程
日期:2021-05-11 点击量: 文字: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收集和整理工作,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学校的发展建设服务,结合我院实际,学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人事档案除外)。学校教职员工从事各项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工作所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材料由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保存,统一管理。
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学校教职员工在其从事的教学、科研和党政管理工作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据为己有。
学校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分为: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合同以及反映学校工作活动的,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二、文件材料归档整理方法
学校档案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各立卷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排页号或件号,制作卷内目录、拟写案卷标题,装订后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归档文件材料应质地优良,声像清晰,书绘工整,必须用钢笔书写(不得用原珠笔、铅笔及红墨水笔),并留出装订线。
科研成果、基建工程鉴定验收,以及精、贵、稀仪器设备(五万元以上)材料,有关业务部门应会同学校综合档案室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加以审查,签署意见,加盖综合档案室印章。凡归档材料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学校不予验收和不予上报成果。
凡学校与外单位协作完成的项目,由主办单位归档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保存自己所承担任务中形成的档案正本,并将有关的复制件送主办单位保存。
文书承办单位立卷时间,原则上要求:除教学档案按学年立卷外,其余各类档案均按年度立卷,每年3-5月份为部门立卷归档日。每学年形成的教学文件材料应于次学年度第三个月(即11月份)完成立卷工作。
三、各类档案归档时间
- 党政部门,能按年度归档的文件材料,在次年六月底前归档;
- 教学部门,教学综合管理文件次年六月底前归档,其他种类材料在次
3、科研、基建、设备部门的课题、项目材料,在其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
归档;
4、财务部门的财会档案材料,在当年会计年度终结以后,由财务部门保
管三年,期满后的次年六月底前归档。
四、档案移交交接手续
1、认真填写移交清册,编写目录;
2、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清点核对,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存一份备查;
3、综合档案室接收档案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案卷有权拒绝接收,并责成期限整改。
五、考核、奖励与处罚
学校综合档案室和各立卷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检索、考核、评估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对优秀的档案工作人员(包括兼职档案人员),对于他们完成的服务成果或科研、编研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不及时移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及档案工作人员给予批评,并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或有关的档案政策、法规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给予处罚。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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