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重修申请的通知

审核发布:组织宣传统战部  发表日期:2013-03-08 08:36:00  作者:  来源单位及审核人:  点击量:
 各教学系(中心)及各班级:
    根据学院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院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重修课程申请从第三周开始,现就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本院学生,至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末所修课程经过课程考试、补考及重修考试(包括上述考试擅自缺考)仍未及格,在有效学习期限内,本人愿意在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重修上述课程的,均可提出课程重修申请。需要申请重修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上学期考试不及格,本学期参加补考考试仍不及格的课程;
2、上学期申请缓考,本学期参加缓考考试不及格的课程;
3、上学期考试以及本学期补考考试作弊的课程;
4、擅自缺考的课程;
5、以往重修考试不及格或考核不合格的课程;
6、以往申请重修但因校区没有开设相关课程而未安排重修的课程;
7、公共体育课、体育俱乐部为必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必须重修;
8、因课程考核不及格导致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结业生的相关课程(包括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
二、重修申请方法
1、登陆学院校园网(www.gdaib.edu.cn),凭学号、姓名和密码进入学校【校务系统】。
2、点击【申请管理】模块里面的【课程重修】。
3、在【申请重修】界面中,选中需重修课程,点击【申请重修】。
三、网上申请时间:
2013年3月18日早上8:00—3月25日下午5:00。超过申请期限的,本学期不再受理申请。   
四、教务处接受学生课程重修申请后,将逐个审理并及时作出重修安排。安排将会发至各教学系、各班主任和相关重修教师。各教学系应做好学生的课程重修管理,包括授课、平时成绩、测验的登记记录等。重修未经批准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重修考试,擅自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无效。
五、网上重修申请须经各系审核,请各系(部、中心)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于3月28日—3月30日进行审核,审核完后打印重修汇总表,签字并加盖上所在系公章,交教务科存档备查。
六、请各教学系重视学生的课程遗留问题,共同做好此次学生课程重修申请及管理工作。
教务处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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