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工程学院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发布时间:2023-04-06 22:34:01 作者: 作者:黎永键 审核人:钟阳晶
      学校章程是学校办学的基本准则,是高职院校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3年核准稿,以下简称《章程》)已经由广东省教育厅核准生效并正式颁布执行。
为加强《章程》的宣传和落实,充分认识《章程》对学校建设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章程》规范办学行为,真正做到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践行到位。2023年4月6日下午,智能工程学院召开《章程》专题学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邝鑫同志主持,院长邹心遥、党总支副书记钟阳晶、副院长罗旭以及学院全体教职工到场参加学习。
图1 全院教职工学习《章程》
       学习会上,邝鑫书记带领全院教职工认真细致地学习了《章程》的内容。《章程》分为9个章节98条,涵盖序言、总则、办学活动、管理体制和内设机构、教职工、学生、学校财务、资产与后勤保障、外部关系、学校标识、附则。邝鑫同志指出:“学校章程是学校办学的基本准则,是学校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学院全体老师务必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学校章程。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全体老师要熟悉了解学校章程的内容,熟悉掌握章程内的与教职员工权利和义务相关条款,并按章程履行教职员工的职责,参与和监督学校的管理。”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全院教职工进一步了解学校的性质、定位、办学理念、特色、人才培养目标、组织设置和运行机制等。老师们纷纷表示,要准确领悟章程内涵,立足工作岗位,做到 “学、知、守、用”相结合,争做学校章程的执行者和践行者,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智能工程学院